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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公示说明

发布者:招生就业发布时间:2023-04-01浏览次数:36437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结果查询及公示说明如下:

一、查询方式

1.查询入口:登录

http://qdgcxydz.fudischool.com/zs_danzhao/checkadmission并按照提示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查询结果说明:拟录取的考生会显示录取信息且录取专业中有录取专业名称未被录取的考生显示“你未被录取”

二、公示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5日16:00

2.如对本人拟录取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反映。问题反馈电话:0532-58266660/58266661(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公示期后,学院将于4月6日前将录取结果报送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除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各专业(退役军人类除外)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3.退役军人考生录取以计划数为基准,分专业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3年单独招生(普通类)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名称

春考类别

录取控制分数线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机械制造

303.33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机电技术

295.00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车辆维修

290.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运输

326.33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财税

297.67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356.67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技术

301.67

工业机器人技术

自动控制

254.67

工业设计

机械制造

31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技术

341.33

机电一体化技术

自动控制

275.33

健康管理

护理

34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车辆维修

30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技术

311.67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电子技术

304.67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车辆维修

297.6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网络技术

296.00

药品质量与安全

药学

329.67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电子技术

335.70

智能焊接技术

设备维修

173.33

智能控制技术

自动控制

276.67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机电技术

287.67

现代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298.30

 

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名称

录取控制分数线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266.67

工业互联网技术

292.33

工业机器人技术

287.33

工业设计

322.67

机电一体化技术

337.67

集成电路技术

283.33

模具设计与制造

28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85.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95.33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83.30

药品质量与安全

309.33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307.00

智能焊接技术

255.00

智能控制技术

272.67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286.67

 

2023年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名称

录取控制分数线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76.67

无人机应用技术

173.33

药品经营与管理

15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38.33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34.67

电子商务

130.33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124.33

四、考生自愿申请放弃拟录取资格

若考生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求,请下载《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和综评招生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按照申请表的说明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zsjy@qdec.edu.cn,邮件主题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经我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放弃(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16:00前,由考生本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特别提醒

1.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未向我院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申请,我院一律视为同意被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2.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及自愿放弃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3.2023年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均为全日制学生,均须全日制在校学习,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标准进行培养,学制三年,教学管理与普通类学生完全一样。

4.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通知书将与夏季统考录取考生一同发放,预计时间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官网通知为准。

5.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6.请所有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务必参加高考体检。


附件: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和综评招生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