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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免试录取及优先录取说明

发布者:招生就业发布时间:2023-02-12浏览次数:16513


一、免试录取

(一)免试条件

1.考生须已通过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我院并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

2.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二)申请时间

2023年2月12日-2月1517时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在本文附件中下载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应届中职生须提交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证书举办方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请在本文附件中下载《保证书》,并按要求填写、签字并盖所在学校公章

4.往届中职生须提交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

(四)资格审核

院对考生提报的材料进行初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院按要求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院将对考生申请进行终审。

五)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1.将考生本人身份证、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举办方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请在本文附件中下载《保证书》,并按要求填写、签字并盖所在学校公章)扫描件2月15日17时前发至学院指定邮箱:zsjy@qdec.edu.cn。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邮件命名格式:免试申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身份证

3.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交扫描件,公章及字迹要齐全、完整,因材料不齐,因公章或字迹不清造成的资格审核未通过,责任自负。

 

二、优先录取

(一)优先录取条件

1.考生须已通过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报考我院并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

2.单独招生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技能类或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得奖项等级进行加分

3.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学科类或创新类竞赛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得奖项等级进行加分

4.其他获奖、荣誉及技能证书各专业根据加分标准进行核定。

5.以上获奖及荣誉以证书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证书不予认定。

(二)申请时间

2023年2月15日-22817时

(申请系统将于2月15日上午10:00之后开放)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所获奖励及荣誉证书扫描件。

四)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1.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请于2月28日17时前登录http://qdgcxydz.fudischool.com/zs_danzhao/Login?refurl=/zs_danzhao/Index,点击“优先录取”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上传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交扫描件,公章及字迹要齐全、完整,因材料不齐,因公章或字迹不清造成的资格审核未通过,责任自负。

 

 附件1:免试申请表.docx

附件2:保证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