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七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的考生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0532-58266660/58266661。
考生号 | 违规事实 | 处理意见 |
24370724103242 |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 | 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4月3日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七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的考生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0532-58266660/58266661。
考生号 | 违规事实 | 处理意见 |
24370724103242 |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 | 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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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